是對腦力和手速的
雙重考驗
是策略與耐力的深刻較量
轟轟烈烈的“雙11”已經結束
相信大家看似平靜的外表下
一定有一顆
躁動不安期待快遞的心
但近日有這么一群人
無心收快遞
一心想維權
在今年的“雙11”期間
他們在一間網店
參加了特價搶購活動
部分服裝
低至0.9折一件
真的假的?
0.9折一件?
商家這么瘋狂的吸引顧客?
當大家都滿載而歸時
店家卻突然說無法發貨
……
今年的“雙11”期間
廣州市民李先生也打算享受
一年一度的優惠狂潮
本以為自己會買到“破產”
但他沒想到會如此劃算
18件衣服
只需300多塊
就可以把它們帶回家
按原價計算需要4000多
但店鋪打了0.9折
李先生在成功付款之后
開開心心等待店家發貨
但在當日早上卻收到了
一條短信
內容是讓李先生買的衣服
申請退貨
理由是未及時發貨
有同樣經歷的
還有來自江門恩平的劉小姐
她買了10件衣服
只花了200塊
明明是親手搶到并付款的商品
優惠怎么說沒就沒呢?
店家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設置的折扣錯誤
店家稱有數千這樣的訂單
總公司承受不了這些損失
無法發貨
此事一出
網絡上熱議不斷
有人認為
不是折扣設置錯誤
可能是營銷
但也有網友表示
低于1折的折扣
確實不太可能
為此,記者聯系上了
茵曼母公司匯美集團副總裁
對方表示,“當時由于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錯把9折設置成了0.9折。直到了11日早上九點,才發現這個設置錯的情況。”
他們發現情況后
馬上把活動停止
然后下架了
不存在營銷手段
只是工作人員的失誤
目前茵曼已經采取了
相關的后續處理措施
希望能彌補消費者的損失
賠付實際支付金額的30%
憑自己手速下單得來的優惠
為什么要申請退貨
對于這個解釋
部分消費者表示無法接受
那我們可以怎么辦呢?
律師建議消費者
①可以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如果仍然解決不了
②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商家在網頁公布的價格屬于要約,當消費者下了訂單并付款后,雙方的買賣合同關系已經成立。當商家以各種理由不發貨,屬于商家嚴重違約。針對這種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繼續履行合同并且予以發貨,如果商家仍然不發貨,消費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商家賠償,賠償可以按照違約金進行賠償。